朋友圈诋毁他人拒绝删除

   2018-04-08 16:51: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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朋友圈里可以发发心情,给朋友点赞,但随意发布虚假事实、诋毁他人可是要吃官司的。近日,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就成功执行了一起名誉权纠纷,被执行人朱某向申请人刘某赔礼道歉。

刘某在寿县经营一家母婴店,销售多种品牌的奶粉。朱某也从事奶粉销售,与刘某有一定的竞争关系。2017年9月,刘某通过朋友得知,朱某在其个人微信朋友圈内发布一条微信,该微信内容以声明的方式对刘某经营奶粉生意进行诋毁。刘某随即报警,寿县公安局接警调查后,书面通知朱某纠正违法行为。然而朱某未予理睬,微信内容一直也未删除。刘某无奈,遂诉讼至法院。法院通过查证,认定原告刘某合法经营,依法判决朱某停止侵害、赔礼道歉,但判决生效后朱某仍未履行义务。

朱某拒不道歉,“气不顺”的刘某只得申请执行。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,朱某主动联系刘某,达成和解,双方握手言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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